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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 江宁案(7)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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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捕快立马上来,连拖带拽把于元昊给弄走了。

“于韩氏,本官现在留你一人公堂之上,你据实说来。”

“大人,民女来自于安庆府,确实名叫韩丽,父母双亡也是真的,去岁时候,民女跟着父亲母亲,弟弟四人乘船顺江而下,因民女父亲在常州府有位好友想让其子和民女订亲,索性就一家人共同乘船去常州府过年,不曾想船到了江宁县江面之时,于水下暗石发生碰撞,船应声而翻,家中四口全部落入水中,民女父亲是会游水,可是家中其余三口皆是旱鸭子。”

“民女父亲拿着木板抛给了民女,让民女想办法带着弟弟往岸边去,而民女父亲去救民女母亲之后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”

“民女趴着木板,带着弟弟,顺江而下,飘到了岸边,上了岸才知道那是江宁县,可是民女当时也不知父亲好友在常州府哪里,只能上岸去了。”

“那时候民女头上还有个纯银发簪,还有个杂银镯子,只能在江宁县中变卖留下,可是民女弟弟落水之后,不仅水凉,而且受了惊吓,民女刚刚卖了首饰,就高烧不退,民女只能去找医馆,当时只有方家药铺关门是在宵禁之前,所以民女当时只能去那里帮着弟弟求医问药。”

“当时也未曾觉得方家父子有何不对,都是面慈音和的问明原因,接着就帮民女弟弟煎药治病,那会儿民女是感激涕零。”

“到了第二日,药费算完,民女变卖的首饰,还不够付清药费,那个方家大掌柜,就让民女暂时留在医馆,一边让民女等着父母消息,一边可以照应一下弟弟,闲来之时,只要再帮着药铺煎药就可以,说是药铺可以管民女姐弟吃住费用。”

“民女当时还以为民女遇见了好人!可是没过多久,民女就知道什么是人心险恶。”

“民女父母在三日之后,在应天府燕子矶被找到,只不过两人已经抱在一起,双双溺水身亡。大人可以亲自去查验,就是去岁之事,民女看到江宁县出了告示,便找方大掌柜带着民女去一下,方大掌柜没有同意,说是药铺很忙,他可以出银五两,叫上人去陪民女处理此间事宜。”

“不过,借钱之时,需要民女写上借据,签字画押即可。”

“民女虽也读书认字,可是没想到那方大掌柜,竟然将借据折了一半,待到民女签字画押以后,民女当时还不知道,这折起来的一半是要付利息的,五两银子,一个月三两利息。”

“民女当日租了马车,在方大掌柜安排的道法大师帮助之下,处理了父母丧事之宜。”

“民女父母溺亡,尸身已经有些发了,民女自是无法将尸身送回安庆府,只能在官府的帮助下,火化过后,骨灰放在了殓事房存着,民女那时想着,待到回安庆府之时,再把父母骨灰带回。”

“可是民女回了江宁以后,就再也无法回去安庆府了,因为民女弟弟那时候已经不见了!”

于韩氏说到这里,放声大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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