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宋岚不做大冤种(1/2)
秦小五和秦小六在家里找不到二姐秦雅欣,便跑去大哥房间,没看到秦雅欣的身影,两小只手拉手跑出家门,去外面寻找。
却不幸被拐子盯上。
逃跑中,拐子捉住,捂嘴过于用力,兄妹俩皆窒息而亡。
秦焱铮共有三个妹妹两个弟弟。
一个月前身体有疾的母亲因父亲出事晕厥,送医院做手术,几乎花光家中积蓄,在一星期后依然逝去;三年前,大妹秦雅晴为爱瞒着家人去往偏远山区插队,得知家中出事,不说回家,甚至连一封信都没写。
秦博延,秦焱铮的大弟在别的地方插队,不是想去,是家中的现实情况和国家规定,不得不去。
接到京城熟人拍的电报,眼前一黑,差点晕倒。
大哥、妹妹秦雅欣身亡。
最小的弟弟妹妹被人发现尸体丢在荒郊野外,秦博延忍着痛苦赶回京城,打探出妹妹秦雅欣的死因,推断出大哥和最小的弟弟妹妹为何会出事。
少年悲愤欲绝,做出冲动之举——他连日跟踪那位丢衣服的同学,找到机会报复对方。
背上人命,秦博延自首,被判死刑。
儿女接连出事,秦父身在林场,承受不住打击,加之染上风寒发高烧没得到及时救治,亡故。
剩下一个秦雅晴,被所爱之人抛弃,又发现自己怀孕。
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,在山上采蘑菇时精神恍惚,不慎滚下山坡,一尸两命。
这些将全发生在接下来两年内,且发生在原主离婚离开秦家后。
她成为原主那日,说起来,原主并未完全拒绝养父母的提议,说要想想再做决定。
见原主态度含糊,快要走到院子中央时,姐姐宋宁气呼呼把人叫住,当着一家人的面对着原主泼出一大盆冷水。
接下来就有了她的到来,有了宋宁口中的“白眼狼”一说。
剧情中,原主被泼水后回到秦家,两天后,也就是明天养父母一家会找到秦家,一个个“晓之以情、动之以理”又一轮劝说。
得到原主准确答复——离婚。
宋岚再次暗叹口气,同时摇摇头,她觉得原主把脑子全用在了学习和工作上,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,实在是天真单纯得很。
旁人说什么就信什么。
离开秦家,听从养父母安排,嫁给傻子。
短短数年后,又听从养父母的,离婚嫁一瘸子。
养父母一家因她一而再离婚另嫁,日子是过得越来越好,她甚至还把大半工资花在养父母一家身上。
自己却连三十岁都没活过去,被第三任丈夫醉酒后失手打死。
死前甚至不知道,第三任丈夫爱的人一直是宋娇娇,腿瘸,也是在下乡时为从火场救宋娇娇所致。
思绪辗转到这,宋岚躺不下去了,她坐起身,捏了捏拳头。
要她离婚为虚伪的养父母做奉献,这绝对不可能!
“不过凭借她的医术医治好秦焱铮,倒是可以和这位名义上的夫君商量着和离。”
宋岚轻声自语,她不想恩将仇报,但如果秦焱铮对当初娶“她”真得不排斥,愿意和现在的她继续做夫妻,到时她也不是非得选择离开秦家。
能挺身而出救人,又不忍看到一个女孩子被流言蜚语逼死,同意娶对方进门,这足以说明秦焱铮人品贵重,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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