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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8章 我冤枉啊法官!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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嘀嗒嘀嗒嘀嗒……

15分钟过后。

“咚!”

主审法官敲法槌,道:“经合议庭合议。”

“原告控诉罗富成、高震天、刘光祖、莫峰一案!”

“本庭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确认。”

“对白潇的代理意见全部予以认可并采纳!”

“劳富成、高震天、刘光祖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犯罪后果极其严重,主观恶性极深,社会影响极坏!”

“对此种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、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,依法均应严惩!”

“本案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!”

“根据被告人劳富成、高震天、刘光祖、莫峰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!”

“经合议庭决定,《刑法》《刑事诉讼法》判决如下!”

书记员:“全体起立!”

法庭全员起立之后,主审法官继续宣读判决:

“劳富成犯故意杀人罪,判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!”

“劳富成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,判10年有期徒刑!”

“劳富成犯行贿罪,判无期徒刑!”

“劳富成犯寻衅滋事罪,判10年有期徒刑!”

“劳富成犯非法拘禁罪,判10年有期徒刑!”

“劳富成犯聚众斗殴罪,判10年有期徒刑!”

“劳富成犯强迫交易罪,判7年有期徒刑!”

“劳富成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!”

“高震天犯徇私枉法罪,判15年有期徒刑!”

“高震天犯受贿罪,判死缓,判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!”

“刘光祖犯受贿罪,判10年有期徒刑!”

“刘光祖徇私枉法罪,判15年有期徒刑!”

“刘光祖数罪并罚,合并执行25年有期徒刑!”

“莫峰犯帮助毁灭、伪造证据罪,判有期徒刑3年!”

“莫峰犯包庇罪,判10年有期徒刑!”

“莫峰数罪并罚,合并执行13年!”

“咚!”

主审法官道:“闭庭!”

主审法官敲法槌,“咚!”庭审结束!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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